时间:2025-05-05 09:08
一、劳动合同什么属于无效条款
以下情况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条款:
1.借助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本意情况下订立或更改条款。像用人单位隐瞒工作环境恶劣等关键事实,诱使劳动者签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剥夺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例如约定劳动者工伤概不负责等。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比如约定劳动者试用期超法定最长时限等。
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时,其他部分依旧有效。劳动合同被确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确定。
二、劳动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以下几类劳动合同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如约定“员工在职期间放弃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此类条款排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条款:例如“公司对员工工伤概不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有保障员工安全、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该类条款规避了其法定义务,不具法律效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像约定“女职工在职期间不得结婚、生育”,这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相抵触,应认定无效。
三、劳动合同无效条款引发纠纷如何维权
当因劳动合同无效条款引发纠纷,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确定无效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的合同,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沟通协商。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指出无效条款,要求改正或重新签订合同。
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无果,可在规定时效内(一般为一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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