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2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1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2022年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等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服务单位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7:00
考生登录上街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new.fthrrs.com:82/login.html?zpf=64xD6TMo),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信息,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资格初审(2022年9月20日—9月23日)。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不准确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者应于 9月23日12:00之前补充更换完毕,12:00之后信息修改功能自动关闭,未按时补充更换并提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留存并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3.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岗位(1001、1002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生岗位(1003、1004、1005、1006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同一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4.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1007、1008岗位)、上街区中医院本科生岗位(1009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岗位(1001、1002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生岗位(1003、1004、1005、1006岗位)的,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即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名信息表》1份、与《报名信息表》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5)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1007、1008岗位)、上街区中医院本科生岗位(1009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确定笔试、面试考试形式。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规定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名信息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4.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
(三)服务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最终以省市备案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2022年度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为本人电话号码,真实有效,且保持电话畅通,凡招聘过程各环节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公告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度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2022年度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zzsj.gov.cn/gsgg/669399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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