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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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考生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在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西门南通市职工服务中心门口集合。请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送至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B535室。未能按规定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成绩通知单、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00元(需自备现金)参加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5.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查要求,并在当天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并接受体温测量和“苏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查验。体检当天未能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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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注意事项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原标题: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体检公告文章来源:http://wjw.nantong.gov.cn/ntswjw/gggs/content/cdcb6f5a-40ac-4b20-a673-58b297c7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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